门头沟区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核查100%

发布日期:2013.11.13

门头沟区日前采取3项措施,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核查达到100%。

区经普办积极与石龙管委沟通,要求石龙经济开发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实际纳入情况制作《门头沟区高新技术企业名录》,指定专人将《名录》与全区核查单位底册进行比对,首先比对该企业是否存在于区级底册库中,然后,对存在于区级底册中、但不在石龙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即实际地址在门头沟区其他街镇普查办地域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整体统计,单独制册,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核查库》,由相应街镇普查办通过核查底册中的企业信息,采用电话核查的方式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确保区内核查单位不重不漏。

区经普办力争高新技术企业单位核查工作实现100%,积极与区科委联系,取得门头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将名单信息与《高新技术企业核查库》信息进行详细比对。首先比对核查库中的企业信息是否完整,发现遗漏及时补充;其次比对核查信息中的各项指标是否填报一致,是否存在漏填、误填现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对核查报表中的企业经营地址、行业类别等重要指标重点比对,发现异常及时联系企业确认,严格保证数据填报完整、准确。

为保证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数据“实打实”,区经普办要求石龙经济开发区成立高新技术企业核查小组,对石龙经济开发区所有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上门查找”,实现普查指导员与企业面对面,核查报表填报“透明”,严格杜绝弄虚作假,并当场通过系统网络对核查数据做初步审核,最大程度避免因填报误操作造成的数据失真。对于已查找到的企业,成立回访小组,再次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核实信息,确保企业资料真实准确。同时,区经普办抽调专业组人员,组成高新技术企业核查监督小组,对高新技术企业核查工作整体把关,为核查数据质量再添一层保障。